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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自费来华留学生人选的通知
教外司来【2010】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之一,我部于2009/2010学年设立了优秀自费生奖学金,用于资助处于经济困境的优秀自费来华留学本科生。各有关高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公开地遴选推荐候选人,共有86所高校的798名学生获得奖学金,在留学生中引起强烈反响。
鉴于此奖学金项目的良好效果,经研究,决定2010/2011学年继续设立该奖学金,现就有关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1、奖学金名额:共计500个。
2、提供对象:原则上向本科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有经济困难的自费留学生提供,已获得其它资助项目(不含全勤奖、成绩优秀奖等鼓励性奖项)的学生除外。
3、奖学金内容:提供2010/2011学年生活费(以10个月计算,资助标准参照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资助标准)。为扩大影响,体现此奖学金的普惠性,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将一个名额拆分为两个使用,即向两个学生各提供一个学期的生活费(以5个月计算)。
4、名额分配原则:按各奖学金院校2009年上报的自费本科生人数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1)。
5、申报程序: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校内公示、基金委审定”的原则确定获奖人选。即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各校初步决定推荐名单,经校内公示10天,多数学生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予以审定。
6、工作要求:请各有关高等学校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推荐学生名单及详细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予以汇总和审定。
特此通知。
国际司联系人:郑晗、陈立
电话:66097660
传真:66097369
基金委联系人:林 莹
电话:66093978
传真:66093915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申请材料要求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抄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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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自费本科生数 |
学校名称 |
名额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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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人以上
(含2000人) |
复旦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
13人/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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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人以上(含1000人)2000人以下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清华大学
吉林大学
浙江大学
武汉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
11人/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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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人以上(含500人)1000人以下 |
苏州大学
同济大学
郑州大学
南开大学
山东大学
中山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黑龙江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四川大学 |
8人/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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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人以上(含300人)500人 |
广西医科大学
佳木斯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辽宁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广西大学
厦门大学
延边大学
北华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
5人/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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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以上(含100人)300人以下 |
哈尔滨工业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
大连外国语学院
东南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云南大学
石河子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天津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扬州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
东北农业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
3人/校 |
附件2
申请材料要求
候选人须填写网上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
候选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laihu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2、纸质申请材料
候选人须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本人填写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在学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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