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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来华留学生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北京邮电大学全国来华留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组: 根据“扩大规模,提高层次,保证质量,规范管理”的来华留学工作原则,我部自2004年开始推广 “全国来华留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各高校积极配合的基础上,经过三年的实践检验,管理信息系统在数据统计和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中发挥了较好作用。 管理信息系统承担了2006年全国来华留学生数据统计的数据采集工作,并顺利完成了此项任务。鉴此,我司决定2007年继续由管理信息系统承担数据采集工作,现将2007全国来华留学生数据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高等学校上报数据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通过数据平台对各校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确认,以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2、各接受外国留学生高等学校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准确上报学生数据。 3、北京邮电大学全国来华留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负责2007年全国来华留学生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对系统平台的技术支持及系统使用操作咨询工作。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对未及时上报数据学校进行催报;负责对项目组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并向我司提交数据统计报告。 二、留学生数据采集 凡在2007年1月1日至11月15日内就读于中国高等学校的外国留学生均为数据采集对象(不包括港澳台学生和华侨学生)。 三、具体操作要求 1、我司将责成项目组于2007年11月26日开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上报功能,并于2007年12月26日关闭此系统上报功能。请各高等学校务必在2007年11月26至2007年12月26日期间完成数据上报工作。数据上报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附件1)请从www.cisis.edu.cn或www.studyinchina.edu.cn上下载。 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收到通知后即转发此通知至本地区各有关高等学校,并及时登录信息平台,了解和监督本地区高等学校数据上报情况。如在数据上报过程中遇技术及操作问题,请及时与项目组联系、咨询,以保证系统平台安全、正常使用。 3、凡已接受来华留学生但尚未开通管理信息系统帐号的学校,请尽快与我司来华留学工作处联系,办理开通手续。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来华留学工作处 联系人:张萌、孙孟钊 电 话:010-66097660,66096225 传 真:010-66097369 E-mail:gjs_lhc @moe.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事务部 联系人:孙晓蒙 电 话:010-66093925 传 真:010-66093915 E-mail:xmsun@csc.edu.cn 北京邮电大学全国来华留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组 联系人:黄小强、郭 果 电 话:010-62285635,62282889 传 真:010-62279204转614 E-mail:moe_cisis@yahoo.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数据上报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附件2:数据规范手册 (注:附件无文字版,请从www.cisis.edu.cn或www.studyinchina.edu.cn上下载)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